不急着读完

因为今天吃了日式酱油,阳光又很好,就有些往日的时光在回忆里蠢蠢欲动。

与那些人,都隔了很久很远,以前放不下的,都决绝的放下了。想想此生不再相遇,就算是当日谁负了谁,又有什么重要呢?反正时光总会把人带到失忆,带到老年,带到死亡,带到一切的爱恨情愁,都在这个世界上灰飞烟灭。

这个世界上,从来都不缺故事。生活最终会磨练到你,恨不起来,爱不起来。

大概无论在哪里生活,都是日常。

之所以觉得生命紧迫,是因为有些习以为常的事情变得珍贵了。

过年回家的时候,才发现老爸连个像样的刮胡刀也没。在京东上挑了一个手动的。因为可能电动的续航不太好,对爸爸这个年纪的人来说,充电是个麻烦的事。只有到了这样的年纪,才会知道,只有自己能把握到的,才算是好。

过年的调休终于结束了。第一个正常的双休日。好久没有读《S》了,周末正好读读。一开始的野心,是尽量读完吧,因为别人的书评说一口气读完比较好。

但其实,做最琐屑的事也要花时间:洗衣服,收拾衣服,做饭,吃饭,洗杯碟碗盏,泡茶,上京东(网络和电脑都慢的让人着急),上厕所……

最后忽然觉悟:为什么要一口气读完啊?按照自己的节奏去读就好了。

于是读这本书,变成了做完所有该做的事情之后的事情。哪怕不想读了,就不要勉强读。

(在读的时候,忽然觉得,要是遇到一个有耐心的人,像这本书里那样,共读一本小说,在同一本书上写笔记,多好!)

那些焦虑的,恐惧的,都是需要最先解决的。

所以,才能开始写这些事(时常焦虑这些事写与不写有什么重要的呢?—在写着这些文字忽然哭了的时候,我明白了它的重要—确认我在活着,还有感情)

把可能会与偶然路过这里的人产生共鸣的句子写在这里。也许没人来过,没人看到。但我已明白了它的重要,所以,那些都随意吧,最重要的是,确认了自己。

歪头看窗外,就能看到启明星。在城市的光海之中,它也依然在前方,明亮的悬在前方的天空。每次都感慨。它是这个几千万人口的大城市里,远远注视着我的朋友。心里的朋友。

冬天已经走了,可是冰箱里,珠珠的雪人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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